庐教职〔2012〕17号
各职业中学,镇中心学校:
为进一步提升中职招生宣传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扩大中等职业学校的社会影响力,引导广大考生填报中等职业学校,促进县内职业中学与市属中职学校或其他城市职业学校联合办学,通过联合办学带动我县职业教育的发展,现就做好我县2012年中职招生宣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的主要内容
宣传职业学校的发展历程、办学特色和办学成果,宣传中职学校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典型事迹及优秀毕业生的先进事迹,宣传中职学校招生简章(包括招生工作安排、专业设置、毕业生就业情况),宣传国家中职资助政策等。
二、参加宣传活动的单位
县内职业中学,与县内职业中学签订联合办学协议的其他城市中职学校。还将邀请办学规模大、实习实训条件好、专业设置适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毕业生就业前景广阔的合肥市部分中职学校参加此次宣传活动。
三、组织召开庐江县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会议
县教育局于2012年7月23日上午在庐江县城北小学报告厅召开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会议。
参会人员:县内各职业中学校长、招生就业部门负责人,与县内职业中学联合办学的城市中职学校校长、招生就业部门负责人,各镇中心学校校长,各初级中学校长及有初中毕业生的完全中学校长,部分九年级学生家长,还将邀请部分合肥市中职学校负责人和县内媒体记者到会进行招生宣传。
四、组织开展中等职业教育系列宣传活动
1.印发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简章。各职业中学印发招生简章,并将招生简章张贴到县内各初级中学。
2.开辟中职招生网上专栏。庐江教育网及庐江招生考试网为各中职学校开辟版块刊发文字、图片及视频材料。
3.在庐江电视台发布招生简章。各职业中学本着自愿、互惠的原则,自行与县电视台商定,在招生期间发布招生简章,重点宣传各校的发展历程、办学成果、专业设置、招生工作安排、毕业生就业等情况。
本次宣传活动由县教育局职成科统一组织,宣传信息中心配合实施。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六日